北海:建立健全协作机制 贯通优畅“巡”“审”监督

日期:11-03
巡察北海市建立健全审计机关

近日,北海市委巡察办、审计办联合召开巡审协作座谈会,市委审计办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年内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相关被巡单位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介绍,为精准高效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这是北海市推动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具体举措。

为促进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不断融合发展,北海市委巡察办与审计办联合出台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办法,建立健全沟通协调、信息互通、成果运用、专业力量支持等工作机制,通过巡前、巡中、巡后全过程加强协作配合,有效贯通“巡”“审”监督,增强巡察的精准度和审计监督的威慑力,进一步构建“大监督”格局。

巡前强化沟通,凝聚工作共识。为确保在有限的巡察和审计时间内精准发现问题,北海市委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建立沟通协调和信息互通机制,强化日常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突出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的联动监督,做到监督方向协同、目标一致。在制订每轮巡察方案和年度审计计划时,巡察办、审计办双方相互征求意见,对以往巡察和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风险隐患,优先安排进行巡察和审计,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高质量完成巡察和审计任务。

巡中大力支持,发挥专业优势。北海市审计机关着力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干部“查、说、写”能力,大力培养查核问题能手、分析研究高手、计算机应用强手和精通管理行家里手。建立审计专家库,选拔和储备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精通管理、会计、财政、金融、工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并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精心挑选业务骨干参加巡察组。在巡察中,审计人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综合运用数据分析、问询、现场核查等方式,精准发现被巡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协助破解巡察难题。

巡后成果共享,提升监督效能。坚持成果导向,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强化巡察与审计的共享与运用,形成叠加监督效应。通过“巡察+审计”的监督模式,北海市委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在抓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上共同发力,坚持以“再监督”检验整改成效,每一轮巡察都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推动问题真改实改、见底到位,切实做到“巡”深“审”透,进一步提升监督整体效能,取得“1+1>2”的良好效果。2021年十二届北海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该市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开展巡察共2轮,发现问题119个,移交问题线索27条,推动问题整改85个。(驻北海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北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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