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实践与展望”高峰论坛举行 平台“守门人”责任落实受关注

日期:11-02
高峰论坛

正义网北京11月2日电(见习记者杨景茹)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实践与展望”高峰论坛在京举行。相关监管部门、专家学者与互联网行业代表共同出席,从学理、实践等不同层面,围绕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年来的现状、对社会带来的影响、未来如何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的综合治理体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个人信息监管模式,进一步强化了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和监管框架。在相关网信管理部门负责人看来,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在推进个人信息保护依法治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有效解决了此前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立法碎片化、管理机制碎片化问题。在国内,过度收集和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大众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谈及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全国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是新兴领域,2021年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整体法律制度框架,而个人信息保护各项法律制度发挥作用还需要配套制度不断完善。“个人信息保护要解决的问题和所要达到的目标是多元的。不仅需要考虑到个人私权保护、经济发展,可能还要考虑到社会公益。”这位负责人表示。

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综合问题,需要立法、司法以及执法主管部门等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已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网络治理检察监督体系,并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注重溯源治理。“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检察机关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新领域重点部署推进,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定群体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对于承担一定公共管理职能和重要社会责任的网络运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探索以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方式督促整改,如未及时落实整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记者关注到,在活动当日发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十大法治事件中,“房产中介开网站卖600万条业主‘楼单’个人信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位列其中。

“个人信息保护研究的重要特点是在学中干,在干中学,需要各界来凝聚智慧、分析问题,推动法律更好地实施。”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周汉华表示,接下来,如何落地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8条规定的“守门人”平台责任、如何推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如何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等问题,都亟待关注和回应。

在圆桌讨论环节,来自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的专家、部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以及多家互联网企业的行业代表,围绕法律落地难点、企业合规实践等问题展开讨论,探索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的平衡之道。

据悉,本次论坛由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指导,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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