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促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日期:11-01

今年以来,金昌市纪委监委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制定精准监督指南,明确做精政治监督、强化权力监督、加强制度制定及执行监督等8个方面62项具体监督内容,以及参加会议、廉情抄告等13种监督方式。”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市级统筹建立总体清单,各县区和派驻机构列出具体清单,通过建立综合协调、联动监督等监督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衔接、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

——着眼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进一步做深做实政治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监督保障“2+4”产业链培育提升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监督推动金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细化监督重点、监督举措。

——针对贯通协同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金昌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促进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和舆论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针对“室组地”监督质效不明显的问题,出台《“室组地”贯通协同联动工作办法》,建立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参与的“室组”联动监督联席会议机制。

——针对反腐败协调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制定《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建立线索案件移送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制度,健全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证据标准,促进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深度融合。

——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有关规定认识不清、把握不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线索协调处置不够顺畅高效,案件质量评查质效不高等问题,制定完善监督调查措施使用规定、检举举报工作规程、问题线索处置流程、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搜查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45项,明晰工作程序、审批权限,明确办理时限、质量标准,严格限定权力边界。

律人者必先律己。市纪委监委还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权力运行,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督察实施办法》,强化对内监督,实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工作人员内部督察全覆盖。聚焦办文办会办事中运转不够高效、程序不够明确、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修订完善机关考勤管理、督查督办、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档案管理等制度42项,堵塞管理漏洞。聚焦强化自我约束,出台《处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检举控告工作办法》《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工作规定》《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成效评价办法》《纪检监察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严防“灯下黑”。(供稿孙永红张殿卿编辑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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