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我市报告跨省市通勤新冠病毒感染者关联风险场所近日连续报告新增感染者,为科学精准、严防疫情反弹,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10月19日(含)以来,到访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明珠商贸城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居)委员会报备。
如具有上述暴露史,您和您的同住人员应进行7日居家隔离(以末次离开风险场所日期计算),并于纳入管理前3日及末次暴露满7日进行核酸检测;离开风险场所超过7日的人员,您和您的同住人员应进行1次核酸检测(单人单管),如接到疾控人员调查电话或接收到风险提示短信,则按照相应判定人员类型纳入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若因报备不及时、故意隐瞒涉疫重点场所旅居史,造成疫情传播,导致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广大市民应密切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配合做好公共场所测温、验码,做到疫情防控意识和健康行为不放松。符合接种条件的,应积极主动到辖区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筑牢人群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