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记者赵晓慧通讯员高晓莉)为全面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分级分类指导企业加快上云步伐,日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出台《河北省企业上云星级评定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从上云形式及内容、评定标准、评定内容、组织管理等方面对企业上云工作作出详细规定。
工作指南明确,企业上云星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共5个级别。根据企业基础设施上云、平台系统上云、业务应用上云、生产设备上云、制造能力上云等5大类18个中类100个小类,评定企业上云的星级。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依托河北省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企业上云星级评定工作,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在平台注册后,填报企业上云相关信息,平台自动初判企业上云星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半年对申报材料集中开展一次审核评定,并适时开展项目抽查,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相应星级级别的企业,自动降至相应的星级。企业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完善相关信息,每年至少登录一次对企业上云现状进行确认,连续两年未进行上云现状确认,平台自动取消该企业星级评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