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琼发〔2002〕5号)规定,经研究,定于2022年10月29日10时00分至10时19分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防空警报试鸣放具体时间及信号规定如下:
10时00分,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
10时08分,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
10时16分,鸣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持续3分钟。
特此通告。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