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久存代表:实施“一村一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日期:10-24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集体经济债务

“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充分考虑各村发展现状,因村制宜,实施‘一村一策’,要动态、科学地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

实施“一村一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赵瓦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久存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赵瓦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久存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利长远、固根本、管全局的重大制度安排,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我在农村工作已有30多个年头,对农村各项事业深谙于心。去年以来,通过组织座谈、向外交流、调查采访等方式,我对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发现当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中,集体股份额少,村集体发展受限。有的人认为,集体股就是折股量化后的无主资产,把股份全部分给村民,不设集体股,就没有资产余量,自然就没有贪污腐败之嫌,村民得了实在获得好处,又没有多余的麻烦,两全其美。我认为,设置集体股很有必要,既能体现资产集体所有性质,又能为村里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未能充分衡量集体经济发展各要素,股权管理模式单一。对于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成员形成的股权,一些地方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长久不变”的股权静态管理模式。随着人口的增减,人均股值的差距会越来越大。我认为,由此造成的不公平将会激化村民与村两委、村集体组织的矛盾,给基层管理带来很大冲击。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和“瑕疵”账务问题阻滞改革前行。进行股份制改革,首先就要清产核资,很多村庄历史悠久,一些陈年老账难以厘清,势必阻碍改革进行。有的地方将这些债务全部留在村委,交由村集体偿还,而将经营性、优质资产都转入股份经济合作社,新成立的合作社不再负责前期遗留的债务问题。若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不善,到时候再“甩”给村集体,由村集体兜底清偿债务,最后受损失的还是广大村民的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我提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保留集体股份额,并适当增加占比。

设置集体股,才能充分体现集体所有的公有制性质,才能实现公有制经济对集体经济发展和保障收入合理分配的调节功能,是实现村级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我在调研中发现,那些发展优质的村子,其集体股份占比较大,村集体越来越富有,村民才能越来越富有。

因此,要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集体经济所占股份比例,必须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在山区,村集体企业少甚至没有集体企业,为了让山地、林地不荒芜,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实现村民致富增收,可以将资产量化到户,集体股占比少点,可以实行静态管理模式;对城中村而言,公共事业投资主要由政府承担、由国家管理,相应支出就少,因此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集体股占比,保持基本公务开支,也可以实行静态管理,让村庄、村民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中去。国家大型农场(如东北)、开发休闲旅游的山区村等地方,“集体股”占比可以少一些。

地处城乡接合部的村子则相反。这些村子集体企业多、土地多、村居人口也多,管理比较规范,发展潜力大,这种情况就不能采用大部分股权量化到户的模式,要加大“集体股”占比,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公共收入和积累,更好地让党的政策惠及农民,让村民受益。

第二,股权管理模式的选择要从发展的、动态的、科学的角度出发,不能随意“二选一”。

设置股权的目的是为了让村民得到实惠,让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如何选择与本村发展相符的股权管理模式是当前各地亟须仔细斟酌的重点之一。

随着成员的生死、婚迁、身份变化等,按照公平原则,股权也理应随之动态调整。对于股权管理中存在的争议,建议各级管理部门要最大限度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尊重广大群众意愿,让群众自己作出适合的选择,一定要因村而宜。对城乡接合部村、平原村,因村人口多、流动性强、管理规范,建议采取动态管理的模式;对山区村,人口少、流动性弱的村建议采取静态管理模式,并在改革实践进程中不断积累管理经验、降低管理成本,让流动的人口也能享受改革的红利。

第三,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改革发展的关系。

一方面,历史遗留的不良债务不能全部交由村集体偿还,而应合理转移、合法清理,全力化解村集体债务,让基层组织从沉重的债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壮大村公共积累,同时要真正发挥股份合作社的作用,不应成为应付各级检查而设的一块牌子,实质是个“空壳子”。

另一方面,在做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从体制机制入手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搭建监管平台、实现全过程监管,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村干部离任审计等,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力,让农村集体资产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良性发展。

砥砺前行谋发展,改革惠民无止境。农村集体经济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由于各地在自然资源储备、发展基础、市场对接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所以改革要保持客观冷静,不能一哄而上、盲目跟风,要找准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因地施策,找准符合自身实际的集体经济发展路子,让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好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采访整理:记者卢金增通讯员魏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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