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7!浙江一地暂停线下教学,所有商超、店铺等公共场所一律关停

日期:10-16
新冠肺炎浙江

10月16日0-13时,

北仑区新增6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

均为隔离期间发现

10月16日0-13时,宁波市北仑区新增6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5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2例为居家隔离发现,均系已通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时空伴随者,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涉及我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病例23:

10月9日-12日:柴桥华峰小区、薪桥北路211弄28号、环镇北路299号;

10月13日:柴桥华峰小区、万景山西路113号。

病例24:

10月9日-12日:大榭西过渡房、柴桥环镇南路101号、大榭曹家岙巷6号、柴桥环镇南路68号;

10月13日-14日:大榭西过渡房、柴桥穿山村。

病例25:

10月9日-12日:松花江幼儿园校门口、新碶街道五星新村69号;

10月13日:松花江幼儿园校门口、大碶街道人民北路388号、凤洋二路和五台山路交叉口广场、新碶街道五星新村69号;

10月14日-15日:明州菜场、凤洋二路752-758号、新碶街道五星新村69号。

病例26(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1日-12日:小港街道陈家塘巷401号、戚家山街道江滨路328号、小浃江公园;

10月13日-14日:小港街道陈家塘巷401号、大碶街道人民北路388号、小港街道渡口路128号、戚家山街道江滨路328号;小港街道环山路蓬莱寺。

病例27:

10月13日-14日:柴桥华峰公寓、盟光路412号、柴桥菜市场。

病例28:

10月9日-11日:柴桥华峰公寓、薪桥北路211弄28号、柴桥菜市场。

10月12日:柴桥万景山路346-352号、薪桥北路211弄28号、柴桥华峰公寓;

10月13日:柴桥薪桥北路211弄28号、白云中路29号、柴桥菜市场、柴桥华峰公寓。

病例29:

10月9日-14日:柴桥重庆鲜面店(车堍村堍里路80号)、柴桥重庆鲜面店附近出租屋、柴桥街心公园公厕。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甬人员,要通过返甬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基层组织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省内市外来(返)甬人员抵甬后“3天2检”和省外来(返)甬人员抵甬后“3天3检”的核酸检测要求,特别是省外来(返)甬人员应在抵甬后第一时间开展一次“落地检”。

暂停线下教学!

北仑发布关于提级临时性全域静默管理的通告

当前,全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减少人员流动,巩固前期防控成果,彻底切断传播链,以最快速度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经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10月16日13时起提级临时性全域静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全区高风险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生活物资配送到户,上门开展核酸采样。其他地区实行“人不出区”,生活物资配送到点,错时取物和参加核酸采样,全程戴口罩,严禁聚集。

二、严格公共场所管控。静默期间,全区除医疗机构外,所有商场、超市、店铺、菜场、农批市场等公共场所一律关停。

三、企业有条件生产经营。“四保”企业、“白名单”企业、其他重点企业和需连续生产企业,符合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可以闭环生产经营,达不到要求的,暂停生产经营。其他工业和商贸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建筑工地暂停施工,仓储物流企业暂停经营。

四、严格特殊机构管理。全区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培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民间信仰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暂停开放;行政服务中心、社会治理中心、信访接待等实行线上办公。

五、严格区际交通卡口查控。非必要不出仑,非必要不来仑,除保生活、保生产、保抗疫等车辆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进不出。过境车辆绕道通行。

六、严格禁止聚集性活动。展会、促销会、交流会、论坛和广场舞等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棋牌室、酒吧、KTV、桌游室、游泳馆、洗浴中心、网吧、足浴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一律关停,严禁家庭、朋友聚会聚餐。全区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七、保障港口畅通。建立港区外集卡车进出港口码头的“集装箱通道”,实行封闭式定道通行,并指定进出港口的通行线路。对通行线路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严格落实车辆通行管理。

以上全域静默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对拒不执行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宁波市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6日

省外返回擅自进入KTV等场所造成疫情传播、

确诊新冠后拒不服从配合转运隔离……

宁波北仑多人因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被查处

今天下午,宁波公安发布通报: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市上下勠力同心、众志成城,全力抗击新一轮疫情。但个别单位、个人不顾疫情传播风险,公然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针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现将近期几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情形一:违规擅自外出

1.10月9日,陈某从省外返回北仑,未严格落实三天健康监测要求,擅自进入KTV等公共场所,造成新冠疫情传播,情节严重。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陈某刑事立案侦查。

2.9月初以来,罗某某一直在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10月11日返回慈溪后,其在龙山镇居家隔离。期间,罗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擅自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情形二:阻碍执行职务

1.10月14日,北仑柴桥街道东山门村梅某负责疫情保障物资发放。期间,该村村民梅某甲、梅某乙不服从物资发放相关安排,并对梅某实施殴打,阻碍梅某依法执行职务。公安机关对梅某甲、梅某乙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立案侦查。

2.10月14日,廉某某经过北仑大碶泰河南路城湾水库附近防疫卡点时,擅自通过关卡,并用自行车挥舞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公安机关对其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情形三:拒不配合流调溯源工作

8月21日,王某某从省外返回鄞州中河街道东裕社区后未按防疫规定向社区报备,且隐瞒行程拒不配合防疫人员对其开展的流调工作。8月23日,王某某在鄞州区某隔离点被确诊新冠病毒阳性后,拒不服从、配合转运隔离治疗,阻碍防疫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导致防疫工作不能正常进行。9月18日,王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情形四:拒不执行关停措施

1.10月15日下午,北仑柴桥街道双九路6号辉阳商行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但仍违反规定聚集人员、违规营业,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2.10月15日下午,北仑柴桥街道万景山西路23号基隆烟酒商行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但仍违反规定聚集人员、违规营业,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3.10月15日下午,北仑大碶街道学苑南路165号尚明餐饮店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但仍违反规定聚集人员、违规营业,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4.10月16日上午,北仑柴桥街道穿山河南顾194号快餐店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但仍违反规定聚集人员、违规营业,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5.10月15日下午,北仑戚家山街道曙光弄46号棋牌室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但仍违反规定聚集人员、违规营业,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6.10月15日下午,北仑春晓街道观海路275号会友棋牌室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但仍违反规定聚集人员、违规营业,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关停措施的烟酒店进行处罚

▲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关停措施的烟酒店进行处罚

▲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关停措施的副食品店进行处罚

▲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关停措施的副食品店进行处罚

▲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关停措施的棋牌室进行处罚

▲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关停措施的棋牌室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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