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张某渠、狄某周、安某轩3人从青海省都兰县自驾返回我县,返汝前未主动向社区报备,未按要求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2022年10月14日,王某委不执行居家隔离规定,私自从家外出拉运物品等,造成疫情传播风险。该行为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委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的必要措施,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返汝或来汝人员要主动报备,主动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认真落实各项疫情管控措施等。对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不执行隔离管控措施等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汝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来源:河南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