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应急厅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单位组成5个督查组,深入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检查。
纪检监察组与省应急管理厅共同分析研判前期各市(州)县(区)自查自纠情况,研究制定督查方案,细化督查安排。同时,督促厅组织专题培训,明确督查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以及纪律作风要求,确保各督查组任务清、底数明、措施实。
此次督查围绕监管部门、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和纪检监察监督等4个层面15项具体问题的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重点对各地区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一体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督导检视。
纪检监察组按照“两个责任”贯通协同要求,与驻在单位共同下沉各市(州)县(区),重点查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成效,研判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市(州)县(区)交叉检查频次偏低、安全培训机构整改落实不彻底、教考分离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跟进通报反馈,督促建立“补课”台账,力促做好督导检查的“后半篇文章”。
纪检监察组还督促各市、县纪委监委派驻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突出“督”和“查”两项重点任务,主动靠前监督,全程协同督促,紧盯问题线索,坚持有案必查;督促消防系统同步开展督导检查,对全省消防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成效进行跟踪检视。
自今年4月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安全生产领域累计发现问题1010条,整改817条,行政处罚93.82万元;移交问题线索5件,查处问题10个,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4人,问责18人。
“我们将持续督促全系统把自查自纠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从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办中跟进开展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工作,力促纠建并举,务求长治长效。”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供稿靳海龙编辑张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