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徽州:推深做实执纪审查 “后半篇文章”

日期:10-09
黄山市

“感谢区纪委监委的帮助,我将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更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日前,在收到匿名反映杨村乡某村村干部蒋某防疫期间工作不积极、不作为的信访举报后,黄山市徽州区纪委监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核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对其受到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蒋某深受感动,激动地说。

近年来,徽州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健全完善不实信访举报核处结果反馈机制,扎实开展暖心回访,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规范澄清正名工作。制定出台《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干部澄清正名若干规定》《徽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办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收到举报民警吴某某等在办案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纪检监察组当众对不实信访举报予以澄清正名。吴某某等民警心情非常激动:“感谢纪检监察组为我们及时澄清正名,我们感到非常温暖,这更加坚定了我们依法办案、文明执法的信心和决心。”

扎实开展暖心回访。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对受处分人员暖心回访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受到处分的干部开展常态化跟踪回访,依托干部廉政档案,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同时,把回访教育情况作为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在处分影响期满后,实事求是地对被问责、受处分干部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处分不是对你工作的全盘否定,只是对你的错误进行纠正和警醒,希望你不要背上思想包袱,正确看待。”日前,区纪委监委干部到区公安分局一位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分的民警家中暖心回访时这样说。

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出台《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细则(试行)》《徽州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明确规定5种可免予追责情形,7种可从轻或减轻处理情形。规定因工作失误错误,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影响期满后,表现突出的,可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重新使用或提拔任职。从制度层面建立起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程序严密、配套完善的容错纠错体系。今年以来,共提拔任用处分期满、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3人。

“受处分后,最初我是有一点消极情绪的,精神状态也不好。经过区纪委监委有关同志的悉心教育后,我逐渐正视问题、改正错误、重整行装再出发”。一位处分期满,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说。据悉,近期他已被组织提拔到新的工作岗位。(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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