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10月8日发布的消息,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杨玉平被“双开”。
2018年,因对丰城发电厂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曾任丰城(县级市)市委书记、时任宜春市副市长的杨玉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后复出担任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不过,宜春市纪委市监委此次披露,杨玉平被撤职后不仅不感恩组织挽救,反而变本加厉,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不法商人撑腰站台,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杨玉平,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在职大学学历,他曾任铜鼓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安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2011年到2016年任丰城市委书记,2016年出任宜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后续对事故调查情况的通报,杨玉平2011年5月至2016年8月任丰城市委书记,其中,2016年4月至8月,同时主持丰城市政府工作,违规干预、越权批准设立丰城鼎力建材公司搅拌站,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1月,杨玉平被撤销宜春市副市长职务。2018年2月,杨玉平复出,担任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2019年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后任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2022年5月宣告被查。
宜春市纪委市监委最新通报指出,经查,杨玉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热衷于搞“小圈子”“小团伙”,利用公权力培植个人势力,严重破坏地方政治生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为求职级晋升大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违规收受礼金、长期占用公有住房;隐瞒不报多处房产,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利用干部人事权经营人脉;为官不廉,将个人费用由下属单位、私营业主承担,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丧失人民立场,公然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道德败坏,生活糜烂,以权猎色、用钱养色,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贪欲膨胀,利用职权在工程承接、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牟利,被撤职后不仅不感恩组织挽救,反而变本加厉,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不法商人撑腰站台,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宜春市纪委市监委介绍,杨玉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宜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玉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宜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