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网
据廉洁江西9月30日消息,日前,经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对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杨玉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杨玉平(资料图)
经查,杨玉平搞“小圈子”“小团伙”;为求职级晋升大搞迷信活动;长期占用公有住房;利用干部人事权经营人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公然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权猎色、用钱养色,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贪欲膨胀,利用职权在工程承接、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牟利,被撤职后不仅不感恩组织挽救,反而变本加厉,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不法商人撑腰站台,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杨玉平(资料图)
杨玉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宜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玉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宜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简历显示,杨玉平一直在宜春工作。曾历任万载县委常委、副县长,万载县委副书记,铜鼓县县长,高安市市长,丰城市委书记等职。
2016年8月,他任宜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后任副市长。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中特别指出,杨玉平“被撤职后不仅不感恩组织挽救,反而变本加厉,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不法商人撑腰站台,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据中宏网报道,这里的“撤职”指的是,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根据国务院对事故调查情况的通报,杨玉平2011年5月至2016年8月任丰城市委书记,其中,2016年4月至8月,同时主持丰城市政府工作,违规干预、越权批准设立丰城鼎力建材公司搅拌站,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2018年1月,杨玉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018年2月,杨玉平任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2019年6月任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至今年5月被查。
资料来源|法治网综合廉洁江西、江西省纪委省监委、新京报政事儿、中宏网
整理|李兆娣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