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郧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0月6日发布《关于在主城区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在主城区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第3号)
2022年10月6日,郧西县在对隔离管控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有效控制疫情,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实行动态清零,经专家组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10月6日9时至9日24时,对郧西县中心城区(城关镇全域)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临时性管控措施期间,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障车辆、抢修救援车、应急公务车、军警车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使。人员实行“不进不出”,倡导城区外人员在此期间非必要不来主城区,确需来主城区的,需持 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二、开展核酸筛查。请广大市民按照社区(村)安排,携带身份证和手机,佩戴好口罩,有序前往采样点采样;没有身份证和手机的老人儿童,由工作人员协助登记。采样过程中,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交谈。
三、严控人员聚集。停办婚丧嫁娶等各类聚集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暂停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管控区域学校(住校学生实行封闭管理)、幼儿园、教培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等暂停开放。
四、暂停部分行业营业。宾馆酒店、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娱乐场所(KTV、酒吧、影剧院、棋牌室、网吧等)、小诊所等暂停对外开放,医院、保供超市继续营业。管控区域物资供应由专人配送。
五、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物,居(村)民出现发热、咳嗽、发冷等症状时,严禁外出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电话报告,由社区(村)组织到发热门诊就诊。
六、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和防控一线,参与社区防控工作;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网络等保供企业员工实行单位内部封闭管理。
七、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管理措施、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扰乱秩序、造谣生事、谎报、瞒报行程史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目前,全县各类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市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抢购,主动支持和配合社区管理。若有困难和问题请拨打0719-6226776或向所在社区咨询。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同心协力,早日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