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金融科技专项发展规划(2022-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意见稿)》”),提出3年内集聚培育10家以上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国家级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平台增至5家。
《规划(意见稿)》提出,力争到2025年,进一步提升金融科技产业生态环境,集聚一批金融科技创新项目、创业团队、基础平台和优秀人才,培育一批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和行业标杆,着力突破一批金融科技前沿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一批高质量金融科技创新成果,促进形成一批金融科技业务标准,将深圳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城市。
《规划(意见稿)》在五个领域提出具体目标,一是金融科技集聚效应不断显现。在全市形成5个左右以金融科技为发展重点的园区、楼宇,并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科技配套支持服务体系。集聚培育10家以上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国家级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平台增至5家。
二是金融科技技术创新重点突破。充分发挥深圳市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推动金融科技关键软硬件应用研究攻关持续深入、场景适配不断加强、成果转化更加顺畅,在芯片、算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效能稳步提升,产学研用互为支撑、稳健高效的技术供应体系和开放创新生态更加健全。
三是金融科技场景应用广泛普及。金融科技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持续拓展、普惠范围有序扩大,金融机构上云用数赋智水平稳步提高,金融业数字化迈入深化发展新阶段。数字普惠金融和无障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科技赋能金融资源更加精准高效地配置,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四是金融科技人才培育初具成效。金融科技人才规模显著提升、集聚效应持续增强,取得深港澳金融科技师资格人数达到1000人,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初步建成鼓励创新创业、宜居宜业的金融科技人才发展环境。
五是监管科技创新应用走在前列。培育一批在合规科技、监管科技、伦理规范等领域具备较强竞争优势的优质企业,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科技治理体系,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进一步强化,数字化监管能力持续提升,与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相匹配的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规划(意见稿)》指出,深圳金融科技生态完整,在诸多领域已处于全国前列、亚太一流,具备了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的基础条件,包括政策环境不断优化,企业雁阵格局逐步形成,行业实践案例不断涌现,创新监管试点深入推进,基础服务支撑不断巩固,互动交流合作日益密切等。在英国智库Z/Yen集团、综合开发研究院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中,深圳金融科技专项排名最高位列全球第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深圳金融科技发展存在的不足,包括整体布局尚不均衡,应用场景还待拓展,投融资体系仍需完善,创新监管机制有待健全,配套支撑体系还需提升。
《规划(意见稿)》同时从推动金融科技机构高水平集聚、促进金融科技特色应用集中涌现、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载体、支持金融科技技术研发应用、加强金融科技专业人才培养、健全金融科技投融资体系、加强金融科技风险防控等八个方面明确了深圳市金融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