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西双版纳州原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傅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傅希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无视党纪国法,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傅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傅希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