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兴义9月22日电(见习记者王冬)9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四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督促整治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以下简称“万峰湖专案”)。这是最高检首次采用“一批次一案例”的形式发布,同时也是第一次在办案现场发布指导性案例。
万峰湖专案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彰显了公益诉讼检察在跨区划生态环境受损问题解决上的独特价值作用,为破解“公地悲剧”这一世界性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同时对省级以上检察院直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的运用以及检察机关以办案为中心推进诉源治理等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最高检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张雪樵向大家详细介绍了万峰湖专案的指导意义。“对于案情复杂、一时难以确定监督对象的公益损害线索,可以基于公益损害事实立案。”张雪樵表示,流域性生态环境重大公益受损问题往往涉及多个侵权违法主体,还可能涉及多地多层级多个行政机关,一时难以确定具体监督对象。“为避免公益损害继续扩大,检察院即使尚未查明具体违法履职的行政机关,或者实施具体侵害公益的民事违法主体,也可以基于公益损害事实及时立案。”
“对于江河湖泊流域性生态环境治理或者跨行政区划重大公益损害案件线索,上级检察院可以依法直接立案。”张雪樵称,跨两个以上省、市、县级行政区划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损害,被公认为是治理难题,各地执法标准不一,治理进度和力度不同,由具有管辖权的各个基层检察院直接办案难度较大,对此,所涉行政区划共同的上级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
在办案时,上级检察院可以采用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依法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组成办案组,或者在下级检察院设立办案分组。上级检察院统一制定办案方案,明确办案目标、办案形式、办案步骤、办案要求等内容,统一把握案件进度、标准,通过案件审批、备案审查等方式把关具体案件立案、调查、磋商、制发检察建议、听证、提起诉讼等关键办案环节,统筹指挥开展办案活动。
“发挥检察听证作用,评估办案成效,凝聚治理共识,提升办案效果。”张雪樵表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往往关系到行政执法监管、经济社会管理的主要事项,具体涉及案件当事人以外的多元利益主体。对于公益诉讼的阶段性治理成效,通过公开听证会等方式征询相关主体代表的意见,对公益损害救济状况、办案成效进行评估,有利于形成共识,提升公益保护的实效;对于尚未付诸实践或者具有探索性质的治理对策,也有必要借助公开听证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治理措施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以跨区划流域治理问题为导向,建立常态化公益保护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张雪樵进一步解释道——万峰湖流域因为多头管理、难以管理、都不管理现象突出,导致养殖污染严重,只有通过沿湖五县(市)统一、严格规范下的生态养殖,统一联合执法和检察协同督促,才可能有效根治违法养殖导致污染,守住一湖碧水,才可能通过科学利用湖泊资源,助力脱贫区域乡镇振兴,造福一方百姓,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