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青岛市监委对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风险总监韩凤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韩凤林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信贷客户和下属员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消费卡,违规接受信贷客户宴请,由信贷客户支付应由其亲属承担的费用;违反组织原则,在员工录用和干部晋升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意识淡薄,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信贷审批、员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韩凤林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建设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韩凤林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韩凤林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青岛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