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实施“证照联销”试点改革

日期:09-19
哈尔滨市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印发《哈尔滨市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证照联销”试点改革实施方案》,对《食品生产许可证》等7个许可证实施“证照联销”办理,实现一次申请、内部流转、限时注销。

“证照联销”是指申请人(市场主体)在申请营业执照注销的同时,同步注销相关许可证的联审联办模式,实行证照注销事项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注销。改革实施范围涵盖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7个许可证。

哈市市场监管领域内,对已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的申请人,在申请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注销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证照联销”申请。申请人(市场主体)办理“证照联销”事项只需在同一综合窗口申请办理,窗口一次性告知并接收关联许可证注销申请,所有证照同时注销。

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梳理“证照联销”事项,对每个事项涉及的办事指南、所需材料和表单、办理流程等进行梳理整合。按照“能合尽合、能减尽减”原则,将不同申请许可事项的注销表格整合为一张综合注销信息采集表,作为市场主体注销申请书的附表,实现一套材料通办不同部门的审批业务,最大程度减少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数量。

申请人(市场主体)一次性提出申请,综合窗口受理并推送给各许可证审批部门内部流转审批,实行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注销合并办理模式,实现企业证照注销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

推行“证照联销”改革,可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内营业执照与相关许可证联动注销,提升企业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的最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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