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广居民身份证48小时办取证举措

日期:09-17
海南省

本报9月16日讯(记者李云川)为进一步优化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和降低办证时限,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海南省公安厅推广“居民身份证48小时办取证”便民举措。自8月15日全省推广以来,全省共受理居民身份证15628张,已取证14032张。

据介绍,“居民身份证48小时办取证”是指:省内户籍居民在省内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含省内户籍异地证),从信息受理完成起始(登记受理、采集指纹及人像),不超过48小时,证件可寄达受理所在市、县城区。受理地公安窗口在城区或不在城区而又急需用证的群众可依时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证中心)领取,受理时选择邮寄且收件地址在城区的可依时收到证件(节假日顺延)。同时,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还联合邮政部门提供了居民身份证个人邮寄服务(自愿、自费),群众在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自行到受理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自取或是邮寄至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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