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近日,看到一笔50万元资金打入公司账目,北京同恒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绥中县负责人李先生一直绷紧的神经放松下来。“太好了,绥中县政府讲信用,没拖欠我们工程款。”
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是优化营商环境“大考”中一道绕不过、躲不开、推不掉的必答题。今年2月,全省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以来,葫芦岛市绥中县纪委监委聚焦企业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立足政府履职践诺的着力点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监督推动清偿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违规拖欠各类工程款、补偿款3510.99万元,推动兑现政府未履行承诺4个,纠正司法领域不当执行5个,拨付逾期执行款78笔53.27万元,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利益清淤开道、为优化地方发展环境保驾护航。
绥中县纪委监委聚焦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入企走访。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分包联系大中小企业1058家,听取企业反馈,重点关注政府践诺、法治环境、执法环境等八类问题,收集问题94个,建立台账,督促逐项逐条全部解决。通过走访调研,压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清欠账款主体责任,及时清偿企业欠款,对不能及时清偿的签订还款协议,推进还款进度,同时做好解释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在走访中了解到东戴河明晖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有48万元政府承诺款项没有如期入账,已经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县纪委监委以监督推动解决。
营商环境不优背后往往存在领导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绥中县纪委对此深挖彻查、绝不手软。县交通运输局原行政审批一科负责人擅自提高行政审批门槛,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钱款,严重破坏营商环境,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今年以来,绥中县纪委监委查办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39件,立案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县纪委监委制定主体责任正负面清单,督促党委政府履职践诺,以治一域推动治全局,助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