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项整治私设“景点”问题

日期:09-14

本报9月13日讯(记者祝勇)9月12日,我省召开全省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按照《2022年海南省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范围主要是全省各市县的私设“景点”,主要包括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以及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和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

我省专门成立全省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将对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到位、关停私设“景点”不彻底的市县政府进行约谈或通报。各市县政府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将指导市县对口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查获的涉黑、涉恶线索移交省扫黑办及公安机关。整治工作从9月12日持续至11月30日,分动员部署、排查摸底、清理整治(9月21日至10月31日)、督促检查(11月1日至11月25日)和总结提升等五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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