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零工市场

日期:09-10
就业举措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记者刘澜澜)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举措》提出,到2022年底前,全省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零工市场。

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更好地促进大龄和困难等零工人员就业,实现求职招聘有场所、岗位对接有服务、管理规范有秩序、安全运行有保障,《举措》重点明确了以下几项落实措施。

加强零工信息制度建设。拓宽零工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服务大厅、政务大厅、基层服务平台、商业超市等线下场所和招聘网站、微信微博、手机 APP等线上渠道,多渠道、多形式发布零工求职招聘信息。

加速零工市场供需对接。建立零工“即时快招”服务模式,为零工人员与用工主体提供快速发布信息、现场对接洽谈、即时确认结果、当日面试到岗等服务。拓展零工招聘对接形式,在举办行业、企业招聘会中增设零工招聘区或因时因需举办零工专场招聘会,组织流动招工大篷车、定向招聘等活动,促进供需匹配对接。

强化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健全培训项目和培训政策推介服务,实施适应零工人员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针对零工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供符合市场需求、易学易用的培训信息,推广“岗位+技能+零工”的培训模式。

加大困难零工就业援助。建立零工人员分级服务机制,对待工时间长、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加强就业帮扶,优先组织其与适合的用工主体开展“点对点”对接洽谈,引导用工主体优先招用困难零工人员。

规范零工市场运营秩序。公开零工市场服务制度、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方式,依法监管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黑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及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加快完善服务场地设施。对零工人员自发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求职地点,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改造利用闲置建筑、搭建必要服务设施、施划标线等方式,就近设立零工服务场所,配备卫生防疫、写字桌椅等便民辅助设施,引导求职招聘双方有序开展对接洽谈。

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运用,提升零工信息服务水平,对零工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运营维护,可按规定给予就业补助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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