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辽宁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疫情防控专班发布返校复课通知,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经本溪市防指同意,现就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稳妥有序分批错峰返校复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区(除溪湖区域学校)中小学返校复课时间
(一)普通高中9月14日返校报到,9月15日复课。
(二)初中9月15日返校报到(初一入学考试);9月16日初二初三复课,9月19日初一复课。
(三)小学9月18日返校报到(一年级“阳光分班”),9月19日复课。
二、城区中职学校9月19日返校报到,9月20日复课。
三、本溪县、桓仁县、溪湖区域内(除高新区)中小学、中职学校返校复课时间,由所在县区防指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形势研究决定,报市教育疫情防控专班备案。
四、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恢复运营时间由属地防指研究决定,并报市防指教育疫情防控专班备案。
各地区、各学校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师生及家长个人防护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返校复学工作方案》,从严从细抓好返校复课准备、常态化疫情防控、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确保师生平安、校园安全。返校复课前,市县区教育疫情防控专班要精心组织评估验收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评估验收不合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暂缓返校复课。
(总台央视记者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