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湖上荷花开

日期:09-08
微山湖

“这可真是‘鱼戏莲叶间’呀!”近日,人民监督员吴怀国、褚强在南四湖流域进行生态治理情况调查时,发出这样的感慨。他们眼看着微山湖从水质浑浊、气味刺鼻变成了现在的水清岸绿、鱼游浅底,也见证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力量。

每年荷花盛开的季节,四面八方的游客都会来到微山湖游玩。微山湖是南四湖中面积最大的湖,而南四湖作为中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不仅是大运河航运交通要道,更是南水北调东输工程的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水库,在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然而,近年来,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突出,给当地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带来严重影响。作为自小在微山湖边长大的薛城人,我们对这片水域更是有着特殊的情感。在最高检对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情况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立案程序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根据最高检、省市院工作部署“把脉开方”,积极开展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相关工作。

为找到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的“病因”,我院与水务部门对接,对辖区内直接或者间接汇入微山湖的河道进行了摸排了解,初步统计共计11条河道,涉及薛城区、高新区9个乡镇街道。对小清河、蟠龙河等重点河道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徒步调查近10公里,发现问题线索4个。

经调查发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仁街道办事处蟠龙花园、洪洼新村小区附近生活污水不间断外流,经排污管道往南排入露天沟渠,后流入小清河,最终经小沙河流入南四湖;经济开发区腾飞路西、拓新路附近的工业园区,有污水排入小沙河,最终排入南四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燕山北路路东(广润路至松江路段)的雨水管网存在大流量不明来源水流;枣庄港污水污油处理设施锈迹斑斑,存在荒废不用嫌疑。

综合调查取证情况,我院认为,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小沙河,最终汇入南四湖,危害了南四湖流域的水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我们应当为守护绿水青山、营造美好生活环境而不懈努力。

我与专案组成员在摸排辖区内直接或者间接汇入南四湖的河流状况后,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及时与辖区相关部门进行磋商,与乡镇、街道及相关行政机关座谈。

针对兴仁街道办事处蟠龙花园、洪洼新村小区附近生活污水不间断外流情况以及腾飞路西、拓新路附近的工业园区污水排入小沙河问题,我院通过组织磋商、座谈,厘清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履职依据,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开展立体化整治,恢复南四湖周边环境。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照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科学制定了管网改造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持续健全污水管网及小区雨污分流的规划建设、日常巡查和养护管理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定期清淤,确保了污水管网的良好运行状态,污水应收尽收,彻底解决了污水入河问题。

针对高新区某地不明来源水流问题,我们到枣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磋商调研,高新区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对污水管网实施改造提升,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针对枣庄港污水污油处理设施锈迹斑斑问题,经和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枣庄市长河港业有限公司座谈,现场察看并调取相关证据,港区内污水污油处理符合相关规定,港行监督部门定期进行检查,目前未发现怠于履职情形。

“案子终结了,我们还能做哪些工作呢?”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效果,我院以南四湖保护为契机,能动履职,制发检察建议9份,进一步督促辖区进行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并跟进监督,改造小区26个,新建雨水管道2.2万余米,减少可能造成的南四湖水污染隐患。

与此同时,我院通过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报道,讲好检察故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回应人民群众对河湖的所需所盼,协助政府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能效,形成河湖治理和保护的合力,绘就了一幅水清岸绿的美丽生态画卷。

讲述人: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韩荣新

整理:记者匡雪通讯员王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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