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告诫书,要求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严禁囤积居奇

日期:09-07
市场监管局疫情新冠肺炎

9月6日,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进一步强化疫情期间价格监管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严查、快打、“零容忍”,严厉查处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及“中秋”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针对部分小区实行封控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向相关辖区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关注封控小区周边米、面、油、肉、蛋、菜、奶等农副产品、防疫物资等重点商品及节日商品价格,巡查覆盖农批市场、头部零售企业价格动态,及时调整监管方向,快速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有效防范价格违法行为。

针对疫情期间的价格行为特点,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规范市场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

一是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和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

二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是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行为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四是严禁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严禁哄抬价格等行为;

五是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12315投诉举报中心信息支持,动态掌握价格违法线索,全力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同时,坚持严查、快打、“零容忍”,加大对辖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疫情、节日期间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效维护疫情、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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