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日讯(记者赵汶)9月2日,海口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报,根据当前海口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9月2日起,对我市风险区作出调整。
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提醒,中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海口市12345服务热线。
将桂林洋经济开发区高校区海涛大道1001号海口经济学院划定为中风险区。
采取管控措施
足不出区、错峰取物。
将琼山区龙昆南路132号鸿禾公寓及南侧1号、2号、3号别墅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采取管控措施
足不出区、错峰取物。
将美兰区海秀东路、蓝天路、南宝路合围区域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采取管控措施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