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8月30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了保障重点企业落户山西,我省将拿出真金白银补贴企业,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独立核算子公司等,依据企业建设投资规模分别给予开办补助。
企业自建生产厂房的,根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按照单层厂房不超过500元/平方米、多层厂房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开办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对新购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根据企业自购建筑面积规模,按照不超过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开办奖励,奖励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对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不超过500元/平方米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开办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实际租金支出;新增自用办公用房的,新增面积部分按照上述标准给予办公用房补助。
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来我省注册经营的,根据企业年度综合纳税省级税收留成部分规模,按比例给予奖励。
对以商招商引进上下游企业的已落地引荐企业,设立签约落地奖励、投产落地奖励、资金到位奖励。(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