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呈长筒形,鱼鳞厚实坚硬,上下颚密布两排匕首般锋利的牙齿……日前,河南汝州市耗时近一个月将城市中央公园内湖水抽干围捕“怪鱼”鳄雀鳝引发3000万网友围观。无独有偶,北京、湖南、广西、江苏等地也在居民小区水域、公园湖泊、河道等地捕获到鳄雀鳝。
8月26日下午,湖南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电话称,有市民在岳麓区钓起一条“怪鱼”。经专家鉴定,这条首次在湖南现身的“怪鱼”名为“鳄雀鳝”。红网时刻新闻图
鳄雀鳝体形怪异、性格凶猛,并且没有天敌,被称为危险水生生物。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原所长庄平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介绍,鳄雀鳝早期作为观赏鱼被引进,因为体形奇特,看上去又很凶猛,能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所以有人喜欢养。但它在水中处于食物链顶端,一旦放到天然水域,会对水体生态系统带来灭顶之灾。如今之所以频频出现在淡水水域,很大可能是人们盲目放生造成的。
“希望近期的事件能够真正让社会重视人为因素造成的外来物种危害,提升全民科学素养,禁止随意引进放生丢弃任何外来物种。”庄平呼吁。
有助于提高全民科学素养
鳄雀鳝是原产于北美洲的一种非常古老而又凶猛的掠食性种类鱼,除了尖长的体型及特别细长的嘴巴外,它的嘴巴上下颌都布满了细牙,以捕食各种小鱼及小动物为生。所以,鳄雀鳝被称作“水中杀手”,也是“世界十大最凶猛淡水鱼”之一。
“它是一种非常凶猛的鱼类,在水中的破坏力不容小觑,会大量捕食其它水生动物,对本地物种造成危害。”庄平表示,在中国的水域中,比它还凶猛的鱼类极少,一旦大量繁殖,后果不堪设想。同时,鳄雀鳝不适宜食用,且卵有剧毒。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一个月,北京、湖南、广西、山东等多地先后报告发现鳄雀鳝,而河南汝州、云南昆明、山东青岛等地直接采取抽水的方式抓捕鳄雀鳝,引发网友热议。
今年7月,河南汝州市中央公园云禅湖发现鳄雀鳝。在几次组织围捕无果之后,当地决定把人工湖的水抽干。8月26日,鳄雀鳝终于被抓到,随后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8月26日,云南昆明一小区也抽干了观景池的水,抓捕到了一条鳄雀鳝。小区居民8月11日首先发现了它,目测身长约60厘米。随后几天物业人员发现,观景池里的其它鱼类都看不到了。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已经成立了专家组进行调查。
据大众报业·齐鲁壹点8月27日报道,近日,有群众反映,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一小区内人工湖中出现了数条“怪鱼”,有一米多长,长嘴尖牙,以湖中的其他鱼类为食,疑似外来物种鳄雀鳝。当地政府得知消息后迅速组织小区物业,进行抽水捕捞。8月27日,两条鳄雀鳝被捕捞上岸。
有网友认为相关做法有些大动干戈,打捞一条鱼没有必要把整个湖或景观池的水都抽干。对此,庄平认为,抽水抓捕的方式看似有点“笨”但可以理解,“暂时可能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如果只是组织捕捞,可能无法斩草除根,而抽干水一次就能解决,看上去成本有点高,但相比于鳄雀鳝带来的危害,还是值得的。”
同时,庄平也强调,直播抓捕并非只是网络狂欢,其实也是大型国民科普现场,让更多人对鳄雀鳝之类的外来物种有所了解,也让社会更关注科学,“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全民科学素养,是件好事。”
人为因素造成的外来物种危害应被重视
事实上,过去多年,广东、广西、福建、河南、四川、江苏等多个省份均有鳄雀鳝的野外分布记录。
比如,早在2003年,浙江台州就曾发现过鳄雀鳝的踪迹。据台州晚报当时报道,不排除有人私下引进饲养,雀鳝(即鳄雀鳝)很可能是从家庭所养的宠物中放生出来的。
庄平也提及,“早期,鳄雀鳝多是非正常渠道引进的,在观赏鱼市场购买鳄雀鳝并不困难。”
近期鳄雀鳝频频出现在居民小区池塘或是公园湖泊中,在庄平看来,主要原因在于大量鳄雀鳝被人为养殖后,往往由于生长速度太快,水族缸无法容纳,或者无力承担养殖费用而被人为放生或者丢弃。“这很明显不属于自然扩散,毫无争议是人为造成的。中国人总是以慈悲为怀,很多人以为放生是一个善举,但好心办坏事,老百姓不知道鳄雀鳝对物种多样性、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力有多大,也不知道蝴蝶效应会产生多大影响。”
澎湃新闻注意到,目前,鳄雀鳝尚未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但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应对外来入侵物种的文件中,它多次被提起。
2021年1月,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提到,要“推进鳄雀鳝等水生外来入侵物种综合治理”。今年,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也制定了《关于印发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对10种主要外来水生生物进行全国性普查,其中也包含了鳄雀鳝。
“外来物种是否具有入侵特性,通常需要看其是否产生了比较重大的危害。”庄平表示,也要看对本土物种的危害程度,鳄雀鳝对本土物种危害极大,因此其入侵后带来的危害就大。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其实在评估后都会进行一些调整,希望鳄雀鳝事件能引起大家警觉。
“但非入侵物种,也并不就意味着它的危害就小。”庄平在采访中也多次强调,人为因素造成的外来物种危害更应该引起重视,像随意买卖、丢弃、错误放生、养殖逃逸等,目前已经给国内生物安全带来一定挑战。
北京海关官网显示,今年1-7月,北京海关从旅检、邮递、快件等非贸渠道截获外来物种等禁止进境物325批次,包括萨斯南洋大兜虫、苏门答腊宽扁锹甲、蓝尾翠凤蝶、三钩鹿角柱等69种外来物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对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即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今年8月1日起,《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施行,对外来入侵物种从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进一步明确,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依照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只要是外来物种,就存在一定的风险。鳄雀鳝就是很好的例子。当下除了法律监管外,加强对公众的科普和教育也非常重要,绝对不可以随意引进放生丢弃任何外来物种。”庄平提醒。
防控外来物种入侵
近年来,我国外来物种入侵数量呈上升趋势,成为世界上遭受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根据《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我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其中,71种对自然生态系统已造成或具有潜在威胁,并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219种已入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6月17日解读《管理办法》时也曾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商品贸易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径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多数入侵物种可在我国找到适宜生存环境,一旦定殖,彻底根除难度大,严重影响入侵地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
在庄平看来,治理外来入侵物种的根本还是要从源头上入手,严格控制其入境。要加强市场监督和管理,尤其是网络交易。由于缺乏监督,很多外来入侵物种通过网络交易流入本土造成入侵。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查外来物种交易链,特别重视网络买卖链条。
《管理办法》也对加强源头预防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规范引种管理。因品种培育等特殊需要从境外引进农作物和林草种子苗木、水产苗种等外来物种的,应当依据审批权限办理进口审批与检疫审批。属于首次引进的,引进单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审批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二是强化口岸防控。海关应当加强口岸防控,对非法引进、携带、寄递、走私外来物种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依法进行处置。三是加强境内检疫。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加强境内跨区域调运农作物和林草种子苗木、植物产品、水产苗种等检疫监管,防止外来入侵物种扩散传播。
庄平提醒,生物入侵的危害要加强科学研究,科学观测,科学防治,不能谈虎色变,发展到另一个极端。他呼吁,务必重视相关普法和科普知识推广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全民科学素养的提高可能任重而道远,但这次是很好的契机,也是一个新的开端。”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