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系列腐败案是近年来常州市查处的影响最大的职务犯罪窝案。”办案人员卞荣告诉记者,“该案有几个特点,一是共同犯罪涉案人员多;二是作案手法隐蔽、花样百出;三是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攻破这一系列腐败案,原轨道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夏永俊是关键。
“在初核阶段,我们发现夏永俊家庭资产以及其与管理服务对象的交往均无异常,仅与其胞弟夏兵关系密切。夏兵每天接送夏永俊上下班,兄弟二人有充足的时间和私密的空间可以交流,于是我们转换方向,从夏兵入手开展核查。”卞荣说。
经查,夏兵的家庭资产在2013年夏永俊任原轨道公司主要领导之后呈现爆发式增长。
“夏兵常年混迹于饭店、KTV等场所,其参股的几家公司经营状况均不佳,却能每年向其参股的公司投入大量来历不明的资金。夏永俊与夏兵是否共同受贿,并由夏兵保管受贿款物,以企业正常收入来掩饰违法犯罪所得?我们对该线索进行深挖细查。”卞荣分析道。
借助大数据进行线索研判,办案人员掌握了夏永俊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由夏兵收受好处费的相关证据。据此,2020年4月,常州市监委对夏永俊采取留置措施。夏永俊的落马,揭开了原轨道公司系列腐败案的“盖子”。
“夏永俊作为党委书记,带头违法犯罪,其他班子成员跟风效仿,整个公司风气败坏、腐败丛生。在查办过程中,我们注重以案挖案,融合贯通,通过不断总结其作案手法与规律,逐步将案件查办范围拓宽到原轨道公司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几个月内,陈光辉、胡导云等人相继被留置。”办案人员曹国君介绍,在夏永俊被判决后,2021年7月16日,其弟夏兵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该系列腐败案先后立案审查调查30人,留置28人,其中包括12名行贿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00余万元。
受贿与行贿一体两面,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行贿不仅是干部变质的‘腐蚀剂’,而且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营商环境。在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系列腐败案中,不少行贿人为谋取自身利益,对夏永俊等人竭力腐蚀。必须将利益勾连程度深、性质严重的腐败链条斩断,才能铲除腐败毒瘤、整肃风气。”办案人员黄皇介绍,在办案过程中,常州市纪委监委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涉案企业人员区别情况精准运用政策,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
5月17日,随着王栋案的宣判,原轨道公司系列腐败案已落下帷幕,但常州市纪委监委对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的监督还没有结束。“原轨道公司众多关键岗位干部的落马,暴露了该企业内控机制存在严重漏洞,管理制度缺乏系统性、科学性,未将监督制约贯穿到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项目分包、施工监管等各环节,致使整个公司发生塌方式腐败。对此,我们向该公司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曹国君说,“下一步,将根据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各企业资金密集、工程量大、供应商多、管理风险多等特点,重点强化对廉洁风险点的管控,通过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物的监督,营造轨道交通建设领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本报记者方弈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