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景山区纪委监委
近日,为切实提升案件质量,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石景山区纪委监委对全区近年已办结的各类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全面了解案件办理及处分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在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上下功夫,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
区纪委监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强化了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与各案件承办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的制度机制。
为保障评查工作质效,评查前下发了《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明确了18项评查内容、86条扣分情形,并坚持案件质量评查与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检查同步进行,确保评查标准统一、发现问题精准、评查程序规范。
在自查自纠环节,各案件承办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先由案件原承办人“先行自查”,再“交换互查”,通过逐案查阅卷宗,对照评分标准逐一梳理案件查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逐一进行登记备注,形成自查情况报告。
为充分用好评查结果,评查结束后,对案件质量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形成全区案件质量自查情况报告。建立“一案一评查一反馈”工作机制,对评查中发现的文书管理、程序手续、事实证据等方面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全面分析原因、逐一反馈,督促各案件承办部门对照问题强化整改。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调研指导、强化制度建设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案件质量责任意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推动案件质量提质增效。(文/陈庆尧责编/孔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