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8月26日电(通讯员吴珊珊)影业公司员工因一时贪念,窃取数千张电影兑换券牟利。8月15日,经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1年7月,上海某影业公司报案称,自2010年10月起,公司在全国各地售出的观影兑换券经常出现被核销而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怀疑系他人盗用。截至报案前,该公司共有1098张电影票被登记无法使用。这些无法使用的券码都是通过某几个手机号注册的账号在影院自营平台上进行核销,经警方侦查,该公司重庆某分店的离职员工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据影院负责人介绍,陈某在职期间是影院放映员,主要职责为放映、排期和清洁放映机,并无出票或者售票的权限。
没有权限的陈某如何窃得观影兑换券券码?
2019年上半年,上海总公司送了一台服务器至重庆分店,用于安装并运行票务系统。陈某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放映厅内的一台电脑可以远程登录该服务器,而远程登录的密码就贴在电脑主机的显示器上。起初,陈某出于好奇就尝试远程登录该票务系统服务器,成功后,他又用该密码远程登录了上海总公司的服务器,发现竟可以导出每个分店的电影兑换券券码,于是他将数据全部导出备份。据悉,陈某得到的券码大都是公司对外销售的30至50元不等的电影兑换券。
陈某很清楚,其窃得的兑换码是可以直接在电影院的系统内兑换电影票,于是他计划出售这些券码赚钱,并在某二手平台网站发出售卖影券的广告,在买家选择好影院、场次和座位后,就用兑换券在官网出票,最后将取票码发给买家完成交易。
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因陈某盗用兑换券在网络上售卖,导致被害公司对外正常销售的1098张兑换券无法使用,造成公司损失人民币32940元。2022年8月15日,黄浦区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