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了解到,受疫情影响,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专班热线电话收到多位货车司机反映,交通专班颁发的《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在一些市县遇到了通行不顺畅的问题,给疫区重点物资和全省各市县日常生产工作和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便。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于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的车辆(《通行证》纸质版加盖省、市县行政职能部门公章或《通行证》电子版附有二维码、无公章),且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无“1+6”市县行程,应立即予以保障通行。各地疫情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货物供应和接收方要及时提醒货运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
二、持有《通行证》运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原则上不进入中高风险区从事运输作业,只到货物中转站卸货,转由当地接驳运输。对确有需要进出中高风险区的货运车辆,在确保司乘人员个人防护安全规范基础上,实行全程封闭管理、点对点运输,运输完成后对车辆进行消杀,并严格落实司机核酸检测一天一检。对于有“1+6”市县行程的货运司机,在通过防疫检查点时进行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登记后放行,做到“即采即走即追”。海南各市县卡口点抗原试剂盒由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接到本通知后3小时内保障到位。
三、海南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货运车辆通行要严格执行本通知,对已出台的货运车辆防疫政策立即进行自查自纠,严禁对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出台加码政策,并做好各管控点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
四、由作风保障专班对货车通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货车通行问题进行督查,督促落实相关政策,及时纠正层层加码问题,对严重影响货车通行的地区严肃追责。
五、建立保通保畅上下联动处理机制。海南省疫情指挥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疫情指挥部作风保障专班和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共同解决货运车辆受阻问题。
(总台记者钟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