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强化日常监督 出台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双十条”规定

日期:08-26
岳阳市正面清单负面清单

日前,岳阳市纪委监委就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出台《岳阳市纪检监察系统日常监督工作“强底板、补短板”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和《岳阳市纪检监察系统日常监督工作“守好位、防越位”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

《正面清单》“十条”针对日常监督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从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工作机制等多方位、多维度入手,注重固本强基,力求有力有效。《正面清单》要求,强化政治监督统领作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推进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加强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推进监督向基层延伸,着力惩治基层“微腐败”;坚持以文化人、以廉育人,全域推进清廉建设,营造思廉、崇廉、守廉、倡廉的浓厚氛围;开展“室组委”联动监督,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质效;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同级监督;强化以案促改促建促治,跟踪问效,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等等。

《负面清单》“十条”围绕贯彻落实“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等要求,进一步立明了“严规矩”,标出了“硬杠杠”。在“协助不包揽”方面,《负面清单》明确,不以纪委名义印发应由同级党委出台的全面从严治党规划、计划或者有关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等;在“推动不代替”方面,《负面清单》要求,不代行党委工作部门作为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具体执行机关应履行的监督、问责等职能职责;在“到位不越位”方面,《负面清单》规定,不代替职能部门履行其行业监管职责,不组织开展其职责范围内的集中整治、专项治理、专项督查等工作……

“我们出台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双十条’规定,就是为深入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把牢‘监督的再监督’‘监督的后监督’职责定位,严守权力边界,防止缺位错位越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谢运策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抓好日常监督工作‘双十条’规定的贯彻执行,确保落地落细、行稳致远。”(岳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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