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听说您的孩子今年考上大学了,这是好事,向您表示祝贺。不过升学宴千万不能办。如果有打算,请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停止……”
面对主动前来找自己提醒谈话的辽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张明(化名)的内心“波澜起伏”。
这场被制止在“萌芽”阶段没有办成的“升学宴”要从一个群众举报电话说起。
“市某单位科级干部张明(化名)要在7月31日某酒店为孩子举办‘升学宴’……。”7月29日上午辽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接到了一通举报电话。
举报内容到底是真是假?接到电话的工作人员迅速将情况反馈给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进行核实。针对举报内容,纪检监察组敏锐的意识到,不能等线索批转到本组后,再按照流程报批处理,那样可能使举报问题既成事实,被举报人也可能将会受到党政纪处理。
“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是原则,处分干部不是目的,让干部保持敬畏、真心改过才是初衷,我们更不愿看到党员干部走上违纪道路。”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长这样说。
经层报审批后,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马不停蹄的与张明单位党组书记一同找他提醒谈话,这也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我没有这样的想法啊。”刚开始张明还在极力为自己辩解。
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同志也料到了张明可能会对筹办“升学宴”一事予以否认,但是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们并没有灰心,而是继续对张明进行苦口婆心的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在纪检监察组同志的关心感化和帮助下,张明最终“敞开心扉”承认了准备在7月31日为其孩子办“升学宴”的想法和行为。
“我原本就想着女儿考上了理想大学,让亲戚朋友一起高兴高兴,也是被喜悦冲昏了头脑,差点踩了‘红线’,多亏了你们的提醒,如果我真办了这场‘升学宴’,不仅坑了自己,也坑了别人,好事就变成坏事,谢谢你们!”张明在接受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们谈话提醒后,深有感触地说。
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张明主动做出了承诺,并按照市纪委监委的要求亲自填写了《不操办不参与“升学宴”“谢师宴”和不收受礼品礼金承诺书》。
在及时“挽救”张明后,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靠前监督优势,对所派驻监督的单位3家单位下发了《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并与所监督单位党组一起,及时开展谈心谈话,给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打好廉政“预防针”,坚决杜绝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发生。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这场被叫停的“升学宴”是辽阳市纪委监委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第一种形态”的缩影,也是派驻机构靠前监督、防微杜渐的工作剪影。
辽阳市纪委监委做实“日常监督”,健全完善提醒谈话制度,统筹衔接“四项监督”,派驻(出)机构“一组一类别”精准监督,针对党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态化开展谈话函询和和教育提醒,让“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确保“防大病于未萌”。
截至目前,辽阳市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62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854人(次),占比52.7%。
“辽阳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在坚持严格执纪基础上,灵活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充分体现党对干部的关怀爱护,让监督执纪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辽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