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盂县主城区和部分乡镇实行静默管理

日期:08-19
阳泉市山西省疫情新冠肺炎阳泉山西

记者从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8月17日晚21时,辽宁大连市刘某伟等一行5人从盂县南高速口进入盂县,后入住盂县尚客优酒店,8月18日早8时15分自驾车经盂县南高速口离开盂县。8月19日接到大连市通报,此5人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鉴于奥密克戎新变异株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为坚决切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决定自2022年8月19日18时至2022年8月21日24时在盂县县城主城区和部分乡镇实行静默管理。

一、静默管理区域范围:县城建成区,秀水镇全域,苌池镇全域,南娄镇香河村以东区域(包括香河村),牛村镇前元吉村—温池村以西区域(包括前元吉村和温池村),孙家庄镇石店煤矿—金明花园以南区域(包括石店煤矿和金明花园)。

二、各小区(村)实行静默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所有人员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配合做好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三、对主城区各交通道路和城市入口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服务保障车辆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出入,公共交通停运。静默管理区域居民(含滞留人员)非必要不离县,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0353-8188115。

四、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各类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停止线下教学。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保持积极良好心态,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六、目前盂县各项生活物资供应量足价稳,请居民朋友们不要盲目囤积生活物资。

七、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拒绝接受静默管控、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以及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总台记者张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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