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大病起付线降至30404元#]8月19日,北京市医保局下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制度,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其中,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自2022年度起,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累计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部分(即30404元至80404元)报销60%,5万元(即80404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上不封顶。预计每年将惠及参保人员3.5万人,为参保人员减负1.2亿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解丽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