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头版评论: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不能不算后路账

日期:08-18

县城楼市的销售问题近期频频引起舆论热议。这两天,某县县委书记号召领导干部买房的视频刷了屏,而近期“多地鼓励农民进城买房”的话题也备受关注。江苏阜宁、吉林桦甸、贵州晴隆、四川宁南等多个县城相继发布针对农民的优惠买房政策。在县域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鼓励农民进城买房,显然是将楼市“去库存”的希望寄托在农民群体身上。

农民要不要进城买房?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对于那些积累了一定经济实力、确实有需求离乡进城的农民来说,此时恰逢政策“东风”,很多县市针对农民采取了给予购房补贴、享受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转学、申请住房公积金、为从事个体经营的进城购房农民减税等政策,降低了购房成本,增加了“进城买房”的含金量,未尝不是一次不错的机会。相关报道>>>《房价还在下跌的玉林用这招,拉农民进城,买房送工作》

但对于那些虽有进城愿望,但暂时没有足够的能力购房,也没有稳定的收入覆盖进城后生活成本的农民来说,举债进城,就要慎之又慎。尤其是一些地方将“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作为农民获得进城购房补贴的条件,更要特别审慎。

我们总说,农村是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缓冲区”“蓄水池”。经济繁荣期,农民作为“物美价廉”的劳动力走进城市,为城市创造巨大的利润价值。经济收缩期,农村的宅基地、农房、林地、农田又像一块巨大的海绵,重新吸纳了归乡的人们。

如今,经济新的下行压力加大,不少县市希望以各种手段吸引农民进城活跃经济,扩大需求,这样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想要“以房引人”“以房留人”,就必须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给农民留足后路。

首先要关注的是,如果农民在城市的生活难以为继,还能否回到农村去?农民在乡村享有三重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些权益是农民的命根子,不能因为在城市买了房就放弃了。有老房子可住,有地可种,有粮可收,这是农民的后路,也是社会的后路,一定要留好了。农民的承包权和宅基地也不是不能退,但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通过市场手段,遵循价值规律,依法、自愿、有偿地拿真金白银来跟农民换!像“自愿退出宅基地可获5万元购房补贴”的政策,5万元够农民在城里买房吗?能够保障农民的城市生活吗?这么点补贴和农村的权益对等吗?退休市民回乡居住,从没有被要求必须放弃城市户口和城里的住房。“二选一”的选择题,城市居民不需要做,农民也不应该面对。

其次要关注农民进城后,究竟发展前景如何?农民进城前,门前一垄田、院里一畦菜、山上一捆柴就能解决基本的吃喝。农民进城后,掏空了全家的钱包买房不说,燃气费、交通费、买肉、买菜样样都是必不可少的支出。在当前这个时期,县域经济增长乏力,房地产行业的不景气必然会影响建筑行业农民工群体增收就业,支出增加了,可支配收入没有可预期的增长,农民能否真正在城里留得住、过得好?县城在呼吁农民买房的同时,是否为他们准备了足够的就业机会,如果失业了,能否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就业扶持、失业保险和低收入保障?将来他们老了,这些城市新增人口的社保、养老保险是否已经做了充足的预案?既然吸引农民进城,地方政府就要拿出实实在在的诚意。

我国的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进程中,要保有足够的历史耐心,对涉及农民的事情都要多一份考量,但凡是涉及农民的权益,一定不能损害,一定要有益,要有利。在一定历史时间内,既要让农民享受到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发展成果,又要维护好农民的各项涉农权益,让农民两头得利有什么不好?如果总是惦记着农民的那点购买力,甚至想打宅基地的主意,切断了农民可进可退的后路,是不可取的,这样换来的短期收益和发展也是难以持续的。

作为“城尾乡头”,县城是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天然载体,制定政策、出台措施,一定要有更统筹的城乡一体化的通盘考虑,切不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更不可“城市生病、农村吃药”。只有尽早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严重依赖,下大力气练好内功,不断完善产业配套和营商环境,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出实实在在的支柱产业,让进城买房的农民能安居,更能乐业,才是化解县域经济难题的根本之道。

来源:农民日报

相关报道:多地发文鼓励农民进城买房退出农村宅基地予以奖励(中国经营网

今年,全国多地先后发文鼓励农村居民到县城居住,并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给予奖励。

近日,安徽省潜山市印发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除了提供人才购房补贴、支持合理购房需求、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等支持政策,其中还有一条重要的政策内容,就是“鼓励农民进城落户”。

根据此次出台的有关政策,潜山市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购房奖励。

同时,潜山市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经认定后,按每亩3万元给予奖励。

在江苏省扬州市的宝应县,今年初,当地也印发了《关于鼓励农村居民到县城居住的实施办法》,其鼓励农村居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并到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购房。

根据政策内容,农村居民在宝应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包含二手房),并自愿退出合法宅基地、配合拆除宅基地上房屋及相关建(构)筑物的,按房屋实际面积分档予以奖励。

其中,农村宅基地房屋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扬州市对农民奖励23万元/户;房屋面积100~200平方米的,奖励25万元/户;房屋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奖励27万元/户。奖励总额中含宅基地有偿退出一次性补偿5万元/户。

值得注意的是,宝应县向退出宅基地农民发放的所有奖励,均以结算凭证(房票)予以结算,且退出宅基地农民在县城新购商品房总价原则上须大于结算凭证总额的1.5倍。

除了安徽潜山、扬州宝应,据记者了解,吉林省延吉市、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贵州省遵义市等多地都在今年陆续发文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并出台了相应的优惠和支持政策。

今年2月份,吉林省延吉市出台了鼓励农民进城购房优惠补贴的实施方案,在2022年对农民购买的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楼房给予补贴。

其中包括对农民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政府参照购房农民所缴纳契税的额度全额给予补贴;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民在延吉市城区内购买商品住房,有意愿、诚信度较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额外1~2个百分点的折扣优惠或总房款减免优惠。

据记者了解,去年底,吉林省住建厅专门召开了农民进城购房补贴试点工作会议,当地市县由住建部门为此成立了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支持农民进城买房。

日前,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凡是符合2022年度农房改善政策的农户,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原有农房改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重复享受给予购房补贴和安家落户购房补贴等政策。

此外,在阜宁县域内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满6个月并进县城购房的,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久前,遵义市住建局等14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

遵义市要求各县(市、区)要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对农民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让农民有钱购房。

同时,遵义市还要求各银行机构要研究开发适合农民工购房的信贷产品,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各县(市、区)政府可以采取契税补贴、规费减免、贷款贴息、购房补贴、物业费补贴等政策,以使农民工成为长期稳定的住房消费群体。对进城购房的农民工,持有房产所在地居住证的可平等享受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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