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假房源“圈钱”千万元 房产中介因诈骗罪被判刑

日期: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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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上海8月18日电(通讯员刘晓曦)购房人在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前后也交付了近千万的房款,中介却总是找寻借口推脱办理过户,原来是中介伪造房源、伪造合同,购房人预付的各项费用也全数进入了中介人员赵某的口袋。近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赵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赵某是宝山区某地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2014年,范先生通过赵某买卖过几套房屋,因此对他的业务能力较为信任。2019年年中,范先生与女友向赵某表达了购买某楼盘别墅的意愿,但奈何当时并没有合适的房源,此事也暂时搁置。

平日里,赵某有赌博的习惯,因此欠下了许多高利贷。穷途末路之下,赵某想到范先生之前托他寻找某楼盘的别墅。他想着,买这么大的房子手上肯定有不少资金,便把歪主意打到了他们身上。

2019年9月,赵某谎称范先生看中的楼盘有房了,房价共计1280万元。他提出可以通过办理一手房更名的方式为范先生节约交易税费,但需要支付130万元给中间人作为“好处费”。范先生和女友对房价与好处费表示认可,但还没购房资格,赵某再次提出以范先生父母的名义补缴社保或税单包装购买,需要支付一笔20万元的“包装费”。出于对这套房源的交付意愿,范先生也欣然同意了。

没过多久,范先生及女友就分多次将130万“好处费”与20万“包装费”悉数转入了赵某的账户,赵某拿到钱后直接用于赌博和还债。未曾想,债没还清反而越滚越高,赵某又心生一计,想要以签订合同为幌子再从范先生处骗钱。

2020年4月,赵某约范先生父母前往中介门店签订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范先生的父亲当天需要通过其名下的账户向名为唐某的账户转出448万元的房款。但其实合同是赵某伪造的,购买人唐某也是利用其母亲名字捏造的,银行卡也是从母亲处偷拿来的。赵某当时正好经手一套该楼盘的二手房买卖,房东便将购房合同暂放在他这里。赵某将这份合同扫描后利用PS软件加以改动,加盖的公章与法人章也是在外私刻的。

范先生在付款后一直催着赵某办理过户手续,赵某只能以政策收紧,先前签订的合同不能通过交易中心审核登记为由不断推托。由于一直没有下文,范先生便要求赵某退款。赵某一听急了,便声称这个购房项目还是可以推进的。为表示诚意,赵某分5次共退还100万元至范先生女友的账户中。没过多久,赵某称急需用钱推进该项目,又从范先生及其女友处共要走10万元。一个月后,赵某又故技重施,先是退还给范先生女友20万元,没过几天又把这笔钱要了回去。眼看这么久都没有结果,范先生心里也打起了鼓。债台高筑的赵某为了稳住这颗“摇钱树”,便又想出了新的花招。

2021年4月,赵某找到范先生,说可以安排他与上海户口的女性结婚从而拥有购房资格,但需要支付15万元的费用。范先生将所谓的5万元更改合同费转入了赵某的账户后,赵某便以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名义,重新与范先生和假妻子李某签订了一份新的合同。当天,范先生也预先支付给假妻子李某5万元酬劳。

随后的一段时间,赵某又以各种理由要求范先生补足至七成房款,求房心切的范先生多次转账共计448万元。至此,七成购房款896万元已经全部落入了赵某的腰包,但他仍不肯收手。

2021年9月,赵某再次谎称之前找的假妻子李某的购房资质出现问题,需要再找人假结婚并更改合同。同时他还以房东要求购房者有付384万元尾款能力为由,要求范先生再次支付134万元。协商之下,范先生向赵某转账74万元。几天后,赵某说找到了合适的上海户口女性,要求范先生支付定金。于是,当天范先生女友又向赵某转账5万元,换来一份与第二任假妻子康某一起购房的假合同。

此后,范先生不断要求赵某备齐材料到交易中心赶紧过户,赵某还是一直拖延。这时,范先生对赵某的疑心终于打败了对他的信任,他拿着赵某给的合同去某房地产公司求证,得到了“合同是假的”的答复。至于范先生看中的那套别墅,房东并未委托出售过。范先生随后前往派出所报案。

截至案发,赵某从范先生及其女友处骗得钱财共计1165万元(其中房款970万元)。期间,赵某退还170万元,尚有995万元未归还。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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