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业务员为炒虚拟币骗走老人投资款终获刑

日期:08-18
法院

正义网上海8月18日电(通讯员金玮菁)为炒虚拟币,张某便谎称是投资公司业务员,与三名老人签订投资协议后骗取钱款。近日,经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悉,张某原是A公司的业务员,2015年时认识了许奶奶,许奶奶通过张某购买了A公司的理财产品,之后还介绍了张爷爷和王奶奶到张某处投资。当时,张某将他们给的投资款都交给公司用于正常的投资理财。

2016年张某离开A公司后,继续收取三名老人的投资款,用的却是B公司的名字。当老人们发现签订的是B公司的合同时,张某解释称自己到B公司上班了,老人们可以在他这里继续投资B公司的理财产品。老人们看以前的理财产品都能正常兑付,出于对张某的信任就继续投钱。但未曾想,此时的张某并不在B公司上班,他曾因帮B公司的朋友完成业绩,便拿到了B公司的合同。其实张某拿了这些老人的钱后并没有用于投资,而是用来自己炒虚拟币。原来,张某平时喜欢投资虚拟币,一有钱就充值进网站。

没想到,2017年8月开始爆仓,到2018年网站都上不去,亏损了300多万。炒虚拟币亏钱后,这些老人的钱款无法兑付,张某便开始不接老人电话,后来还更换了电话号码。张某被抓到案后,交代了他谎称B公司业务员,以公司名义分别与三名老人签订投资协议,骗取投资理财款共计12万余元的事实。最终,张某退赔了全部款项,并取得了三名老人的谅解。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鉴于张某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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