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案件审理是查办案件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在审理工作中同步进行质量评查,是加强业务指导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影响案件质量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全流程严把案件质量关,着力实现对办案工作的有效监督管理。
发挥监管作用。制定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办法,逐案反馈、定期复查,对标对表新制定的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强化案件监督管理职责,开展内部监督调研,抽取典型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和通报反馈,以组织经验交流、问题线索起底和谈话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全流程监管办案工作。
强化结果运用。坚持以评促管、以查促改,通过结果运用规范工作流程、健全运行机制。明确常用文书格式、案卷材料内容与程序,突出党内审查特色,注重纪法协同推进和法法有效衔接,实现纪律和法律“双施双守”。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形成规律性认识,针对评查发现的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链固定、纪法裁定等方面问题,定期分析讨论、全面深入剖析、制定改进措施,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能力双提升。深化系统内以案促改,建立与审查调查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定期统计汇总公示并纳入监督档案,压实审查调查首办责任。
加强业务指导。紧贴案件审理实务疑难复杂问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认识理解不统一、定性量纪不精准、处理处置不恰当、程序手续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统一标准及指导意见,定期汇总编辑进行提示说明,做好纪法政策“供给”。以规范案件审理为重要抓手,加强实务培训与动态管理,开展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分类培训、研讨交流、实战实训、基层巡讲和送课上门,提升精准把握执纪执法标准和运用政策策略能力。(作者:汪曦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