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日讯(记者曾昭娴)日前,记者从省社保中心获悉,自4月1日起,海南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式省级统筹制度。制度实施以来,全省工伤保险基金“收得上、拨得下、管得好、可持续”,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兑现。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0.05亿元,基金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
海南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式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实现信息系统、经办业务规程、基金预算编制、缴费基数和费率、待遇计发标准、基金调剂使用等“六统一”。
据介绍,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来源,海南坚持以全民参保计划为抓手,将工伤保险与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保险参保扩面齐步推进,全面落实全民参保任务。积极推动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4月1日起开展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7月1日起落地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此外,为方便参保企业和个人办事,海南积极推动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建设,统一工伤保险信息管理,最大限度“减材料、减流程、减环节、减时限”。目前工伤事故备案、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等18项工伤保险业务实现了“全省通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对已做劳动能力鉴定并有伤残等级的我省伤残职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实行免申即办;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4项经办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下一步,海南社保经办机构将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基金省级统筹成果,不断创新经办方式和手段,确保各类法定人群“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同时为参保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
今年4月以来,全省共支付工伤保险待遇0.86亿元、涉及工伤待遇人员(含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7186人次。
截至目前,我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90.15万人,较去年同期增长6.06%;工伤保险基金2022年上半年总收入1.9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