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朝阳区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朝阳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宗教团体工作开展专项监督,通过督促自查、联合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宗教团体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首次将监督触角深入延伸到政府资助宗教活动场所的专款使用末端,对相关的审批手续、票据等进行检查,切实将监督做实做细。
清单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全面梳理宗教团体管理情况,对照组织建设、日常管理、政府资助宗教活动场所的专款使用情况、疫情防控等多方面进行梳理,形成宗教团体监督清单,特别是对专款的决策程序、使用情况、支出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进行了逐项细化,对照清单逐条点对点跟进,确保检查全面准确,不落项、不脱单。
一线式抽检切中关键环节。通过对相关制度文件、会议纪要、经费申请审批单、财务票据等材料的细致检查,重点对宗教团体业务主管部门是否制定资金使用制度或者是否规定了资金使用范围、是否严格按照资金支出审批流程进行层层审批把关、专款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与相关制度规定相符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监督。将监督贯穿到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机制化整改提升监督质效。经过监督检查,就业务主管部门对专款系统性专项检查频次不高,宗教团体未制定专款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使用情况与全年财务运行情况未分列说明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项监督工作机制,使专款使用更加聚焦制度要求,坚决杜绝专款挪为他用,确保专款资金安全使用。以此契机督促业务主管部门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管理宗教团体各项工作。(文/马海敏责编/孔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