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纪委监委着眼破解政治监督难题,多措并举督促各级“一把手”认真履职,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6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1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
盯关键抓少数
市纪委监委牢牢盯住“一把手”这个关键中的关键,印发《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指引》,细化了7个方面责任、24项工作措施和87项具体任务,为规范高效开展工作、提升“一把手”监督水平提供科学参考。
市纪委监委成立由市纪委副书记带队的3个调研督导组,深入3个县市区和32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督导调研,对“一把手”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告诫,上半年主动约谈“一把手”259人次。
同时,市纪委监委高质量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注重在线索处置、日常督查、调研督导中发现“一把手”履职尽责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下发纪检监察建议36份,坚决有力纠治政治偏差。
指导督导民主生活会,是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方式。市纪委监委通过会前审核把关、会中直指问题、会后督促整改,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自我精准“画像”,提升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959场次。
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发生在本市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市县两级530余名领导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大家接受直抵灵魂深处的思想洗礼。
市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监督对象,采取典型案例剖析、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党课讲座、组织任前廉政谈话等形式,引导各级“一把手”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上半年,组织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98人次。
严把关促整改
“该名同志于2021年11月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还没过影响期,不建议作为进一步提拔使用对象。”日前,市纪委监委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复函,从严从实依规回复,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市纪委监委坚决把牢“一把手”政治关廉洁关,规范高效做好在职“一把手”或拟提任“一把手”的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上半年,共回复涉及县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意见462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22人次。同时,动态更新923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档案内容,全面摸清“一把手”廉政“家底”。
去年,某县委、县政府因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不力,生态环保部门因履行生态环保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地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污染,3名“一把手”均被追责问责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纠治“一把手”在落实管党治党、意识形态、生态环保、疫情防控等方面政策中存在的问题,累计组建82个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024个,现场反馈整改831个,下发提示函、提醒函122份,督促整改问题194个,通报曝光13批次109个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实。
市纪委监委结合推进巡视巡察、中央和省市级环保督察等方面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入手,严肃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勤分析常提醒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对工程建设、教育、政法、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93件“一把手”信访举报件进行分析,发现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和各级“一把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突出,有针对性调整了监督方向。
市纪委监委着眼推动“一把手”监督工作长效化规范化,按照党内监督制度规定,结合全市监督工作中的有效做法,持续健全完善分析研判、定期提醒、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推动“一把手”监督工作落细落实。
数据统计分析具有“晴雨表”功能,市纪委监委定期统计涉及“一把手”的信访举报、处理问责情况,分门别类进行“把脉问诊”,摸清问题,找准发力点,精准开展监督。
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一把手”谈心谈话制度,对落实主体责任、廉洁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轻微违纪受到处理的,面对面指出并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做到小病即治、小错即纠。
此外,市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有力督促引导“一把手”负起责任、正确履职、担当作为。在年初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工作中,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7个领导班子和63名领导干部降低考核等次。(编辑张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