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7月29日电(见习记者王冬于春贺)军人地位特殊、使命光荣,法律对军人地位和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从哪些方面开展了涉军刑事司法保护工作?7月29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深化军地检察协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详细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
元明表示,检察机关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促进提升工作质效。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军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加强引导公安侦查的同时,注重自行补充侦查,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此外,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特别是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立案监督,深挖漏罪漏犯,精准惩治犯罪。
“完善军地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来,最高检先后四次专门下发文件,对加强军地检察协作机制建设进行部署。今年1月30日,为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推进以及军事司法体制重大变革,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军地检察协作提出更高要求。“在涉军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注重加强军地协作,通过与部队搭建长效协作机制,在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上形成互助合力。”元明说道。
近年来,检察机关还高度重视对受害军人军属的司法救助工作,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担当拥军优属政治责任的重要方式,作为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的具体举措,突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拥军优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