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专门为我澄清正名,去掉了压在我心上的石头,今后我将更加努力,为群众多办好事、办实事……”近日,张掖市高台县纪委监委召开澄清反馈会后,新坝镇西大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激动地拉住了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手。
此前,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刘某某侵占合作社集体资金。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随即前往西大村调查核实。
原来,随着近几年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西大村集体合作社收入增加了不少,身为村支书的刘某某就想为村民办件好事。于是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统一用村集体合作社资金为村民代缴合作医疗费用。殷某某的女儿和外孙没有享受到这一政策,便向县纪委监委反映了该问题。
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核查后发现,殷某某的女儿属离异后户籍再迁入,且户籍迁入后本人一直在城区居住,没有参加过村里事务,外孙跟随母亲,仅是户籍迁入,未在村里居住,因此,经村“两委”会议讨论,没有为其女儿和外孙缴纳合作医疗保险费。
事情查清后,县纪委监委立即启动干部澄清保护机制,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主导推动作用,鼓励保护依法检举举报,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健全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县纪委监委对失实检举控告和诬告陷害行为的处置作出制度规定,明确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适用情形、办理程序、处理办法、澄清方式等,严格规范各流程时限及部门责任。通过严肃查处诬告陷害、对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等方式,打出正向激励“组合拳”,旗帜鲜明为能担当、真干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县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辖相结合、谁核实谁反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干部群众公开匿名检举控告核查处理结果,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帮助因违纪违规问题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消除群众疑惑,有效减少重复举报。
县纪委监委还探索推行“双向回访”制度,一方面与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面对面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个人诉求以及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鼓励其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另一方面,向澄清对象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了解其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督促单位党组织做好澄清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澄清正名之后,将相关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情况,避免其在考核定等、评先评优中受到影响。
今年,县纪委监委已澄清2起不实举报。(供稿陈大超编辑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