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对综合监督单位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的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四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针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综合监督单位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项目实施不公开不透明、资金资产管理使用公示不及时等问题,驻临桂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约谈了综合监督单位有关负责人,要求把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四公开”情况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重点内容,并做好问题的后续整改。
截至目前,该区11个乡镇均已落实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开,该区纪委监委对“四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累计开展监督检查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个。
为重点抓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找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结合点、发力点,通过强化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制定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在县(市、区)级四家班子内部公开,在乡镇党委政府人大公开,在村和社区公开,在电视等媒体上公开的“四公开”制度,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以强有力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桂林市纪委监委注重盯紧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项目集中的领域精准监督、靶向施治,持续深化与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党委(党组)情况通报、协同监督、线索移送等机制。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协同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桂林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四公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范细化了“四公开”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工作流程等,进一步保障群众对脱贫攻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目前,全市共公开项目878项,涉及资金6.68亿元。
同时,坚决纠治并严肃查处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监管机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新活力、释放新动能。如荔浦市纪委监委对杜莫镇张村“两委”干部未严格执行议事公开制度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的问题进行了处置,对该村6名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有力推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