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储存8000多公斤危化品,一男子因危险作业罪获刑

日期:07-28
检察官

正义网宁波7月28日电(记者蓝恒通讯员林杰荣)“之前的油漆已经全部处理掉了,以后我一定合法合规做生意,注意正规资质和安全管理……”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与原案件承办检察官回访了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康某(化名),并对其原先违法储存了8000多公斤危险化学品的公司仓库再一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仓库目前已经拆迁。

2021年6月,康某成立了一家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经营销售油漆、油漆稀释剂和油漆固化剂,并在其居住小区附近的某条路上租了一间空房子作为公司的仓库,用来临时存放油漆等产品。同年9月,康某从上海某材料公司采购了将近8500公斤的货物,后又从其朋友处拿到500多公斤油漆稀释剂和透明油漆。由于康某的公司只是一家小公司,货物堆放在仓库里也没有专人看管。如果有人要货,也是他负责直接发走。在此期间,康某卖出了200多公斤的货物,把剩余的8800多公斤货物全部堆放在公司的临时仓库,但仅仅在仓库内放了六个小型灭火器,没有设置防爆电气设备、可燃气体报警器、强制通风等设备来满足存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更加没有办理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21年10月,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了该仓库情况,经过对储存货物的鉴定以及现场勘查,发现这些货物都是危险化学品,且该公司没有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却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销售等作业活动,随即责令康某公司即刻停产停业,并扣押查获的危化品,将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同年11月初,康某经公安机关传唤,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同年11月下旬,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至奉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危化品评估人员进行会商,认为康某在油漆、固化剂、稀释剂等经营储存过程中没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落实各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措施,具有发生火灾爆炸、破坏周围环境的现实危险,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重大事故。

“我知道有一定安全隐患,所以放了一些灭火器,但是因为生意刚刚开始,有很多东西不太懂,再加上仓库里没有其他火源,于是想着火灾应该不会发生……”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康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2022年2月,奉化区检察院依法对康某提起公诉。同年3月,法院以危险作业罪依法判处康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康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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