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2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润寅公司负责人杨文虎、王音之夫妻以假财报向12家银行诈贷472亿余元(新台币,下同),台“最高法院”判处杨文虎、王音之25、27年徒刑,并罚6亿、6.5亿元;台湾第一银行向杨文虎等人求偿,台北地方法院21日判杨文虎、王音之等人应连带赔偿新台币8967万余元、美金125万余元(约新台币3754万余元),可上诉。
润寅案为台湾史上金额最高诈贷案,受害的包括华南、土地、星展、一银等12家银行。以传统纺织业起家的杨文虎、王音之为让润寅集团能顺利诈取款项,2008年6月起指示员工伪造买卖合约书、发票、出货单和不实财报表等,假藉出售纺织用纱名义制作不实发票,让各家银行上当而核贷。
杨文虎夫妇自2010年8月起向9家银行诈贷286亿元,也自2008年6月起向3家银行诈贷86亿元;2019年4月,润寅集团资金周转不灵,二人同年6月潜赴美国,法官转任律师的黄呈熹向润寅员工宣布“结束营业”,要员工销毁约百箱文件,重置所有计算机,并将多台计算机主机及四箱润寅集团数据载走。
杨文虎、王音之去年1月、3月分别押解归案,一审判40人有罪,杨文虎被判26年、王音之28年,各并罚6亿、6.5亿;二审认为“一部分无法证明是犯罪所得”,改判杨文虎25年、王音之2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