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1日讯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今年,海口市义务教育招生继续使用线上平台报名登记。7月21日,家长陆续开始线上申请学位。市教育局提醒,招生期间,家长需留意以下事项,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以免影响孩子入学。
报名时间不分先后顺序
根据2022年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网上申请学位时间是7月21日9时—27日24时。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本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学位,申请的先后不影响录取结果。
据悉,学校采取线上审核和线上复核两种形式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家长可在“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记录中查看审核结果。线上审核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0日。线上复核时间为8月11日至14日。
对线上审核未通过或有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确实只能通过线下提交核验的,可以到学校补交相关材料进行核验。
“家长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请即可,申请先后顺序与审核结果无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审核结果将分批次在市、区教育局网站和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商场等不作为划片入学居住地
按照规定,参与划片入学的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仓库、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根据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居住地申请入学,若该住所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用于申请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一套房(自建房一幢视为一套房)6年内只享有1个小学学位、3年内只享有1个初中学位(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限制)。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2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如选择住房安置的,可持住房安置协议按安置地申请入学。
此外,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
(肖卫香)